1、护照被损毁不能继续使用的;
2、护照遗失的;
3、护照被盗的。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除提交以上材料外,应当提交相关材料
1.因证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
2.因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情况说明。
定居国外的公民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除应当按照前款提交相应材料外,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准备材料→申请办理护照→缴费→领取护照
户籍所在的办证大厅
甘孜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点:甘孜州康定县炉城镇东大街232号
电话:0836-2811415-6035
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30日。
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办理费用:
因护照损毁、被盗、办理护照补发的费用为:工本费200元+补发加注费用20元(共220元),因护照丢失办理护照补发的费用为工本费200元+补发加注费用20元(共2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