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行证补办条件
损毁或遗失往来台湾通行证
台湾通行证换证条件
1、证件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的
2、证件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的;
3、证件有效期少于签注有效期的
4、其他经原审批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
注:往来台湾通行证补办/换证需要本人亲自办理。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免交身份证)
(2)军人交验军官证等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意见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赴台团队旅游除外)。
注:换证须提交旧的往来台湾通行证;遗失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需提供书面的遗失声明。
受理 → 审核 → 审批签发 → 制证 → 发证
甘孜州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康定县东大街232号
咨询电话:08362811415-603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办理时限
对同时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前往台湾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签注的制作、签发。
对再次申请签注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制作、签发。
对紧急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办理费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
一次前往台湾签注每件20元。
多次签注每件100元。
加注每项20元。